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工作,树立优良校风、学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课程的考核方式
第一条 理论课程的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第二条 每学期开设的理论课程都必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考核方式,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条 凡因教学需要,须变更考核方式的,应由主讲教师提出申请,教学单位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 重修和补考的具体执行按《766全讯白菜网员工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考试的形式及要求
第五条 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内容,考试可以采用笔试(开卷、闭卷或半开卷)、口试、理论考试与实际能力考试(实验、操作、社会实践等)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采取笔试、闭卷以外的形式或需改变考试形式的应由主讲教师在开学后2周内提出申请,经教学单位研究确定,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否则不予承认考核成绩。
第六条 考试方式确定后,主讲教师必须按要求严格执行,否则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三章 考试命题
第七条 各教学单位应成立考试命题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教研室主任组成。考试命题工作由主管教学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安排,并按要求组织好考试的命题、审题等工作。
第八条 命题要充分体现考试目的,能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试题的内容着重考查员工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灵活运用能力。不出偏题、怪题,难易程度应符合员工的实际,题量适中。试题构成的比例一般为:基础题占70%,综合题占20%,提高题占10%,考试时间一般为110分钟。
第九条 试题的措词要严谨明确,避免引起歧义或误解。同一份试卷中不得出现重复的内容,不得直接选用近三年已在同类考试中用过的试题。
第十条 命题一般由主讲教师担任,也可由教学单位或教务处指定教师命题。对同一门课程,应同时拟好A、B两套试卷并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A、B两套试卷内容、份量和难易程度应相当,雷同率不超过20%,一套用于本课程结束考试,另一套用于补考。有试题库的课程可采用试题库中的试题。
第十一条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有多位教师授课的同一课程,原则上实行统考,实行分层教学的课程应单独出卷。
第十二条 试卷应采用学院统一试卷模版。命题教师应在试卷上注明试卷名称、卷型、适用班级、开卷或闭卷、允许携带的工具等信息。开卷考试应在试卷上明确规定员工携带资料的范围。开卷考试的试题,其答案不应含有从允许携带的资料上直接抄录的内容。
第十三条 命题工作完成后,要严格履行审核签字手续。试卷命题审批表、纸质版试卷、电子版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等应先由教学单位教研室主任审核,再交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负责人审定、签字,最后由教学秘书按规定时间集中送教务处。
第四章 试卷的印刷与保密
第十四条 公司考试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到符合保密要求的专门地点印刷,印刷单位必须与学院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 试卷应做到严格保密。各教学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试卷的传送及保管工作,各单位教学主管负责人为试卷保密第一责任人。
第十六条 试卷的移交环节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不得出现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事件(包括教师考前勾画重点、暗示命题范围)。凡有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发生,一经发现,要迅速采取措施,更换试卷,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 考试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 课程结业考试,考试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查课由各开课教学单位负责,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学期中和学期末的考试周集中进行。考试时间一旦确定并公布后,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考试安排组织考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开学补考和模拟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协调。
第十八条 教师有承担监考的义务。通识教育必修课和跨单位开课课程的主监考原则上由开课单位教师担任,副监考由员工所在教学单位教师担任,其他课程的主监考一般由该门课程的任课教师担任,副监考由各开课单位负责安排。各教学单位应安派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监考,监考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
第十九条 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按《766全讯白菜网监考员职责》执行监考,违者按《766全讯白菜网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考前应按学号随机给员工安排座位,并将员工的座位号写于考场黑板上,以便员工对号入座。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认真清点试卷和答题卡,并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装袋。填写《766全讯白菜网考场记录表》,连同试卷和其他考务资料一起送交考务办公室,同时注意负责保管、保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员工应携带员工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严格遵守《766全讯白菜网考场规则》,违者按《766全讯白菜网员工违纪处分办法》中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需填写《766全讯白菜网缓考申请表》,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教务处审批后方可缓考,并将审批后的缓考申请表于考前交开课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各一份。
第二十三条 考试期间,学院相关部门应做好服务工作,以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各教学单位应安排教学管理及员工工作负责人在每场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考场巡视,协助完成考试组织工作并处理突发事件,填写《766全讯白菜网考试巡视记载表》。
第六章 试卷评阅、分析、装订及成绩登载、报送
第二十四条 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折算而成,平时成绩一般占40%,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的考核依据员工上机、作业、回答问题、实验报告、小测验、课程报告和考勤等方面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都应由主讲教师登入《教学工作手册》,并报员工所在教学单位备案审查。
第二十五条 教师对评卷工作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按评分标准,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加分、扣分或送人情分。如发现员工试卷雷同,应移交开课教学单位教学办公室处理。
第二十六条 阅卷教师必须使用红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卷,给出每小题得分且一律给正分。阅卷教师应在试卷指定位置签名,试卷统分必须准确无误,如有改动须更正人签名。阅卷过程中,谨防漏阅、错阅。
第二十七条 凡实行统考的课程,命题成员要求在2人及以上,并采取集体评卷的办法,流水作业。
第二十八条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认真填写《766全讯白菜网考试情况分析表》,及时对试卷进行质量分析,总结教学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二十九条 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2周内,完成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录入、试卷分析及考试资料装订等工作。
第三十条 试卷装订顺序:课程考试教学资料目录→试卷命题审批表→考场记录表→成绩单→考试情况分析表→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空白试卷→考卷。考卷应按员工考试号由小到大,由上至下的顺序整理。
第三十一条 试卷装订完毕后由开课教学单位收集整理、保存。
第三十二条 员工可自行上网查阅课程成绩。员工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开学后两周内填写《766全讯白菜网员工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向课程开设教学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后,由开课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共同负责复查,复查结果由教务处向员工反馈。
第七章 补考和重修
第三十三条 补考是指每学期开学初对员工上一学期成绩不合格的课程再次安排的考试环节,重修是指员工按照专业培养计划修读的课程在考试不及格且不满足补考条件、或参加补考仍未获得学分、或未参加考试通过办理课程重修申请重新学习该门课程,以获得课程学分的过程。
第三十四条 在校员工每门课程不及格可参加一次补考,经补考后仍未获得学分者,可参加下一年级同一课程的重修和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在正常考试时旷考以及考试中违纪的员工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必须重修该门课程。
第三十五条 员工需重修某课程时,须于开课学期前两周内到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办公室办理重修手续,员工所在教学单位将重修员工名单及重修申请表按课程归类、汇总,于第三周前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公布重修员工名单后,员工方可参加课程的修读。
第三十六条 重修课程学习要求与正常课程要求相同。重修课程成绩由重修时的平时成绩和重修考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评定,其比例按照本课程教学要求执行。取得重修资格后,员工应随指定的班级和任课教师参加课程重修,到堂听课、完成作业、实验等,并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当重修课程与正常修读课程上课时间发生冲突时,员工可以选择听课的课堂。
第三十七条 员工重修课程考试时间与正常修读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时,员工应参加正常修读课程考试;因考试冲突而未能参加的重修课程考试,办理缓考手续。
第三十八条 重修员工的课程考试成绩由所编入的班级相应课程的任课教师负责录入。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课程考查及其他环节(如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参照本办法实施。国家大型考试按国家考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766全讯白菜网考试工作管理条例》(文理行发〔2019〕3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