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766全讯白菜网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18-05-14 15:48:44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湖北省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实施办法》(鄂办发〔201752号)及《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校发〔2018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接待活动

    1.公务接待范围: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和有公函的来访人员。

    2.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各单位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前,应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审批单内容包括填报单位、接待单位及人数、接待事由、用餐方式、审批意见等。涉外公务接待按湖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3.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安排无公函接待。院属各单位因工作交流、合作研究、学术活动等邀请对方单位人员来院的,应给对方单位出具邀请函。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简化接待工作,不跨地区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

    5.禁止领导之间、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禁止接受影响执行公务的吃请。禁止安排同城公务宴请。

    6.各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7.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承办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内容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内容、时间、场所、费用和审核意见等。

    二、公务接待用餐

    1.公务接待不安排宴请,公务用餐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得上高档菜肴,不上酒,不提供香烟,不摆鲜花等附属摆设,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2.公务用餐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标准执行。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工作餐上限标准为:早餐每人每次50元,中、晚餐每人每次90元。

    公务来院人员在学院工作期间需要安排用餐的,可安排工作便餐。工作便餐标准和工作餐一致,按来访用餐人数结算。

    3.公务用餐一般安排在学院附近餐馆。严格控制公务用餐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4.同城人员因公来访,如确因工作时间较晚、返程距离过远或者当日需要连续工作、自行用餐有困难的,可安排工作简餐。工作简餐标准上限为:每人每餐40元。

    三、公务接待住宿

    1.公务来院的宾客,住宿费原则上自理,接待承办单位可根据来宾的住宿意愿和需要,代为预订住房。院属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学术活动等邀请院外单位来访,对方住宿费用确需学院承担的,应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

    2.住房以标准间为主,省部级干部和知名专家可安排普通套间。各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等房间用品。

    四、公务接待报销

    1.公务接待报销实行一事一结,各单位应在接待后及时结账,由经费归口单位经办人签字、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联系)院领导审批,分管财务院领导审签后,到财务管理部报销。公务接待报销凭证包括接待函(派出单位公函或本单位邀请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清单、菜单、合规就餐票据等,同批次人员安排多次用餐的,还要提供接待方案或在院活动安排等材料。

    2.接待费支付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五、其他

    1.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管,学院纪检监察部和财务管理部对各单位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办法适用于学院事业经费开支的公务接待。学术交流与合作、科研经费、人才招聘及对外培训等项目经费列支的各项接待,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原《766全讯白菜网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1562号)同时废止。

     

    Copyright © 766全讯白菜网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郢都路27号766全讯白菜网

    电话:0716-8068629(院办) 8068678(招办)  公司信箱:wlxy@yangtz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