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天一 员工记者 徐敏)为响应湖北省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月的活动号召,5月27日下午,公司特邀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公司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国涛博士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举办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的讲座,院副科级及以上干部聆听了此次讲座。党委书记袁先海主持会议。
黄国涛博士首先对《廉政准则》的颁布背景、主要内容及其特点和成就进行了详细解读。他将所有的内容总结为五个“严禁”和一个“促进”:第一,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二,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第三,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第四,严禁为“身边人”谋取利益;第五,严禁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第六,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随后,黄博士提出了遵守《廉政准则》所要做到的几点要求,主要是“一负责和三管好”。“一负责”即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三管好”即管好自己,做遵守准则的楷模;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使其不得违反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讲座过程中,黄博士还从干部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几种常见罪名的法律界定及干部职务犯罪的根源等几方面对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进行了分析,结合相关案例,深入浅出,大家对黄博士精彩的讲解报以雷鸣般的掌声。
公司党委书记袁先海在总结中指出,黄博士对《廉政准则》解读到位,层次清晰,便于大家学习理解,他对相关法律条款见解深刻,语言通俗易懂,并能运用相关案例及数据进行剖析,用事实说话,同时黄博士真正从关心大家成长的角度出发,情真意切。
(责任编辑 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