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天一)为贯彻学习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统计法,9月25日下午,学院在行政楼会议室召开了新《统计法》培训会,学院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计划与资金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学院办公室主任简志虹就新《统计法》的基本内容、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监督检查以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内容进行了讲解。新修订的《统计法》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统计法》规定:为强化法律责任,加重对虚报、瞒报、篡改统计资料等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关单位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资料,从而防止统计“造假”的发生。
会上,学院领导要求各单位统计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新统计法的精神实质,积极宣传新统计法,并作为今后工作的指引,要按照新统计法的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及时、全面、正确反映学院发展现状,开创学院统计工作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 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