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6全讯白菜网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
文理院发〔2009〕18号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出租出借行为,实现保值增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766全讯白菜网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的国有资产属国家所有,学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不能变更国有资产使用性质、功能、用途。
第三条 国有资产出租是指在确保学院国有资产有多余且不改变其资产属性的前提下,以有偿方式将国有资产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行为。国有资产出借是明确学院可以获得其他利益回报,将国有资产无偿出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行为。
第四条 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遵循保证正常工作,力求租借效益,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
第五条 后勤保障处是学院负责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管理机构,负责对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进行分类和审定,确保学院资产出租出借的收益,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按使用单位申请、后勤保障处审查,并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必须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或协议。出租出借合同协议由后勤保障处起草签订。国有资产出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半年,国有资产出租签订协议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第八条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收益全部上缴学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院给予相关管理部门一定数额的管理服务和维修维护经费,保证学院用于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的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九条 学院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和委托使用单位要加强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管理、监督。要坚持内部监督与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制止国有资产使用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损坏或流失。对于使用单位违规私自出租出借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当于出租费一至三倍的罚款,并按照学校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条 在本办法实施之前已出租出借学院国有资产的单位,要对有关项目认真进行核查,并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