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报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审查同意,拟确定程芳芳等73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6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 0716-8058052
电子邮箱: 284914596@QQ.com
附件:拟确定程芳芳等73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