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老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之一,隶属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教育部规定,在高校一年级各学制、各专业都要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3学分。
本课程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针对老员工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有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引导老员工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增强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