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实验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文件精神,,公司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共1天。
为确保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与稳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假前要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妥善解决。要重点加强对专业机房、专业可以移动(便携)仪器设备、高温电器设备等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及合理存放处置。
2.假期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在离开实验室前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
3.各实验室放假前原则上应进行一次大清扫,预防食物残留导致的霉变等情况发生。
4.对于假期期间没有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在4月4日下午下班前复查电源、气源、水源、门窗等关闭情况。
实验室与网络管理中心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