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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4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响应《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促进公司实验室安全建设,保证实验室及师生员工的安全,规范实验室管理,中心按院领导要求,对全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有:用电用水安全情况,消防安全情况,防盗情况,卫生情况,使用维护记录等。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1、5月14日至18日为各教学单位自查时间,要求作好自查记录,撰写检查报告,包括: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意见与建议等。

    2、5月19日至20日为现场复查时间,中心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深入现场、对照清单逐项复查核准。

    3、5月21日通报检查结果,上报检查材料。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网络管理中心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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