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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03-01  浏览:

院属各单位:

2022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主要资助基础研究和专题性应用研究。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申报分政治(含政治学、马克思主义与党建(科社)、法学、哲学等学科)、经济(含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等学科)、管理(含管理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等学科)、社会(含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文化(含历史学、语言文学、新闻学等学科)、艺术、教育(含教育学、体育学等学科)、专项(含“深度学习”专项、省委讲师团“理论热点面对面示范点建设”专项)八个专题类别。申请人须认真研读《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并按其要求进行申报。申报“专项”组别的项目,须在成果名称前标注专项名称,如“深度学习-项目名称”或“理论热点面对面-项目名称”,未标注的不予认定。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2年“深度学习”专项项目和省委讲师团“理论热点面对面示范点建设”专项项目的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比照此条执行。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申报途径和要求:

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申报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8月19日,审核时间:8月22日至8月23日,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

四、材料报送:

1.报送申报成果的打印稿一式1份。(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与申请书分开装订。)

2.报送纸质成果时,须将成果的word版本(以姓名、申报编号作为文档名)发送到45717957@qq.com。

3.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贴上系统生成的封面。档案袋内含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及成果各1份。

4.填报项目主要参与者时,须征得主要参与者本人同意。《申请书》“申请者(签章)”处,除项目负责人签字外,还需主要参与者签字确认。

5.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8月1日11:00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李老师 黄老师 8068079

附:1.2022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通知.pdf.pdf

      2.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doc.doc

教务处(科研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