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在巴县中学初中毕业,由于家境贫困而辍学。后考入重庆公共汽车公司,在材料管理库房当青工。1937年,“七七”芦沟桥事变爆发,他和一些青年在漆鲁鱼领导下,从事抗日救亡活动,并成立了秘密组织――“救国会”。由于他在抗日救亡工作中表现突出,被吸收为公共汽车公司救国会小组成员。1938年春,奔赴延安,中途因被误解未去成。后改名胡愈之,投笔从戎,考入国民党部队,在政治处搞抗日宣传工作。1941年国民党反动派发动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后,他毅然离开国民党军队返回重庆。1943年,经刘德惠介绍,到电力公司工作。1945年2月,电子公司发生“胡世合事件”,在这次斗争中,他和刘德惠共同草拟《为惨杀重庆电力公司工友胡世合事件向各业工友们各界同胞们控诉》的控诉书。他在这次斗争中表现突出,被吸收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上半年,中共重庆电力公司党支部成立,他任组织委员。1947年初,重庆大、中学校员工一万多人举行抗议美国暴行示威游行,他同公司的职工一道,支持员工的正义行动。1的8年4月3日,因涉《挺进报》案被敌人逮捕,关押在伪警备部稽查处。不久,转移到伪行辕二处,最后被押解到渣滓洞监狱。在狱中,他坚持斗争,迎接解放,也随时准备牺牲。他不仅写诗,而且还在端午节表演嘲弄敌人的滑稽戏――”跳端公”。1949年11月27日,重庆解放前夕,牺牲于“中美合作所”渣滓洞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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