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资金支付管理的要求,为确保公司财务收支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1、各单位(部门)上报的“月度用款计划表”是办理资金支付的依据,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进程和实际用款需求,申请支付资金。 2、“月度用款计划表”中的经费名称与下各部门申报的预算经费项目名称一致。 3、用款计划编报既要不重不漏,也不要盲目扩大,付款依据要充分。部门累加的月度用款计划数,不能超过学院下达的年度预算指标。 4、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填报“月度用款计划表”,每月月底之前预报下一个月的资金支用额度,并将电子表和纸质稿报送计划财务处汇总。 5、“月度用款计划表”在计划财务处网站和财务QQ群下载。
联系电话:0716-8068645 联系人:周志华 附件:1.《月度用款计划表》
|